现在我们已经来到了纯粹理性辩证推论的第三部分,也就是康德所说的纯粹理性的理想。在进入这部分之前,先稍微花一点时间来回顾和整理一下我们是怎么到这里的。
在认识论中,康德是按照感性、知性和理性这么一个结构来组织的,大多数时候,知性和理性实际上都被模糊的统称为理性,从而与感性相对。感性指的就是人通过感官获得外部信息的这样一个过程,而广义上的理性,就是将感官信息最终形成概念的思维过程。
如果将理性进行更精细化的细分,就产生了知性和理性的区别。知性顾名思义,就是获得知识的一种能力,是在感性经验的基础上,按照一些知性的先天范畴,将经验加工为概念。在康德的体系中,知性依然是要受到经验限制的,或者说知性并不能脱离经验而独自工作,否则知性就没有了对象。
而理性则看起来更自由一些,它是以知性结果为对象,也就是以概念为对象,在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的思维,形成一些可能在现实中人们无法经验到的概念,诸如无限、整体等。
感性是一种相对被动的能力,人的感官需要外界的刺激才能有感觉产生,但康德认为也并不是完全的被动,他将空间和时间确定为感性的主观形式,人通过这种形式来认识客观,也就是客观对人的感官刺激要在这两个形式的框架下产生,这也就是所谓的“主观规定客观”,“人为自然立法”。但康德也明确了,没有了客观,主观什么也不会有,形式必须服务于内容。
而知性虽然是针对进入人思维当中的感性材料的,但知性也并不是完全自由的,没有了感性材料,知性只剩下一堆逻辑而已,什么都不能做。所以在对人的认知的研究中,感性与知性方面更多的是要揭示其规律,也就是输入是什么,中间的规则是什么,产出是什么。
理性则完全不同,虽然要以知性产出的概念为基础,但是它与经验已经没有那么直观的连结,距离很远,以至于在理性的运用中,经常会有一些错误的出现,是由于理性的运用并不能用直观的经验去检验。所以在认识论的角度上看,关于理性的纯粹运用,更多的是要避免其错误,而不是指出它的规则。
感性与知性的规则很明确,且受到经验的制约,所以是规则大,而错误少。但到了理性,受到的制约越来越小,能够限制它的东西也越来越少,所以理性是规则小,而错误多。
所以在整个先验辩证论中,康德并没有去追寻理性的规则(实际上规则也非常简单,就是推理),而是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对理性可能产生错误的归类和分析中,正如他给感性和知性指定了范围一样,他也希望能够给满无边界的理性画出一个可以自由运用的安全领地,这样人们才能放心的使用理性,也可以知道理性在哪些地方是无能为力的。
理性的目的,也无非是作出判断,那么从判断的角度,去追溯理性的分类,就可以按照传统的逻辑表中的“判断关系”——定言判断、假言判断和选言判断来分成三大类。用现在的话来理解,定言判断就是判断什么是什么的一种判断;假言判断就是有一个假设,即如果…那么…这样的因果关系;而选言判断就是在能够知道整体的情况下,去判断要么是这,要么是那,在整体中依次对比、排除的判断。
对应着这三种判断,康德认为可能会出现三种不同的问题:
定言判断,也就是关于实体和偶性关系中,纯粹理性会产生谬误推理;
假言判断,也就是因果关系中,纯粹理性会产生二律背反;
选言判断,也就是协同关系中,纯粹理性会产生一种理想。
从不同类型的描述词可以看出,谬误推理,就是那种可以肯定是错误的。而二律背反中,有些是错误的,有些是难以说清的,也就是不能说对错的判断。等到了理想,一方面是说不清对错,另一方面康德会认为也是需要有的,因为理想嘛,终归还是要有的。
那么接下来,我们就进入先验辩证论的最后一部分——纯粹理性的理想。
Day-/年10月20日-10月29日
第二卷纯粹理性的辩证推论
第三章纯粹理性的理想
由于这一部分涉及到很多西方关于上帝的观念,对于东方的读者来说,并不能完全理解当时的语境以及所要明确表达的内容,况且随着宗教的式微,如今我们也并不会对其投入过多的精力去深入研究,所以在纯粹理性的理想这一部分的解读中,我会尽量少去触碰宗教相关的内容的展开,而把更多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