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段时间,从北大学生吴谢宇涉嫌杀母被抓、南京研究生杀害女友庭审,到持续不断的斯里兰卡恐怖爆炸案,这些被热议的犯罪类型虽不同,却都令人恐惧、愤怒。而网上“面相学”也跑出来评判哪种人是潜在罪犯,去评说案子里嫌疑人的面相。
“这面相一看就是坏人!”“看这面相就是要犯罪的人!”
他们认为,吴谢宇“高低眉”、“左右脸不对称”,是典型的犯罪脸。“这个面相看了就让人不舒服,刑克很严重,要不是学霸估计早犯罪了。”
显而易见,在今天面相学是不受欢迎的、是落后的,实际上极少有人会像这些所谓看相者那样公开宣称面相决定论、影响论。然而,我们往往还是会习惯性地结合犯罪嫌疑人的特征来看待犯罪行为。假如一位年轻医生在她自己家中被人残忍杀害,警方很快抓获了犯罪嫌疑人,我们可能会第一时间在网上输入他的姓名,看看他究竟长什么模样,甚至细究有什么特征。这种思维过程几乎是下意识进行的。
我们在骨子里通常都有面相论情结。差别在于,有人认为面相由生物基因决定,有人认为由后天的情绪、环境影响。通过识别面部特征,好像就能预防身边潜在的犯罪危险。然而无数的司法实证研究说明,罪犯就是身边的普通人,反之任何人都可能成为罪犯,这是一个残酷的事实。而这说明面相论并无根据。犯罪行为背后有着更复杂的内外部因素。
现代司法审判如果不能彻底摆脱面相论,正义就难以实现。个人如果不能彻底摆脱面相论,任何评说都会闹笑话。
原文作者
(美)亚当·本福拉多
整合
罗东
《公正何以难行:阻碍正义的心理之源》
作者:(美)亚当·本福拉多
译者:刘静坤
版本: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年3月
我们本能地对罪犯面相感兴趣
“他看起来就像个强奸犯”
罪犯记录照片,-年,新西兰警察博物馆收藏。
知人知面不知心。你能观面知心,发现人内心的罪恶吗?上图所列的几个人中,你能确定哪个是强奸8岁幼女的凶手?哪个是翻墙入室的惯偷?哪个又是杀羊的罪犯?
从面相看,我们通常会观察某人是否长着吊梢眉毛、鹰钩鼻子或招风耳。我们也会观察他的嘴角:究竟是紧咬牙关还是镇定自若?究竟是惊恐万状还是布满怒容?我们还会观察,他的双手是否是一双恋童癖者的手?
这几乎是我们本能的反应。人的面部照片似乎有着某种魔力,总是吸引我们一而再、再而三地反复进行观察。这些面部照片好像能够帮助我们分析犯罪的迹象和原因。每当不幸发生,我们都会试图寻找“预言者”帮助我们远离危险。我们也会探寻危害的来源:我们希望弄清楚,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某个人纵火焚烧住宅、枪击他人或者性侵儿童?
让我们回过头再来看看那4幅新西兰人的照片。最左边的人是强奸犯弗兰克·马斯特斯。其他人都只犯有普通的财产犯罪。马斯特斯是一名性犯罪累犯,在-年间曾4次因有伤风化而被定罪,主要是当着年轻女孩的面裸露私处。
单列出来的弗兰克·马斯特斯照片。
尽管当年受马斯特斯罪行影响的人们,包括被害人及其父母、陪审员、法官和威灵顿社区的公众,早已离开人世,但是,马斯特斯强奸儿童一事仍然困扰着我们。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马斯特斯犯罪?他究竟怎么了?我们都非常渴求事实真相。
即使时光倒流到年12月,我们找到当时办案的皇家检察官,也无法了解马斯特斯实施犯罪行为时心里究竟是怎样想的。他的真实动机,他的预谋过程,他的犯罪冲动,始终是未解之谜,隐藏在他那浓眉大眼、光亮额头的脸庞之下。
在该案庭审过程中,马斯特斯辩称他所犯的恶劣罪行是身不由己,不过,法官和陪审团所看到的证据确实令人费解。在他因第4次风化犯罪接受审判时,马斯特斯声称:“我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完全不能控制自己,直到被警察逮捕才搞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。”根据辩护律师的建议,法庭决定对马斯特斯的精神状态进行医学鉴定。然而,医师约翰逊博士经鉴定认为:“马斯特斯具有完全责任能力,只是有这样的恶习而已。”
鉴于此,尽管马斯特斯请求法庭采取措施防止他继续实施此类行为,但是他很快就被释放出狱,不久之后他又重蹈覆辙,强奸了一名儿童。根据当时的媒体报道,在该案审理过程中,马斯特斯声泪俱下地做了长达25分钟的陈述,陈述的内容令人震惊又让人费解。他当时说:“我完全控制不了自己,我一定是个疯子,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。”
此种情况下,人们很容易诉诸那些据称能够发现内心世界的工具、方法和经验法则,希望由此了解人类行为的真实动机,获得有罪证据或者发现罪恶的心灵。当然,我们并不总是需要通过精密的仪器来发现罪恶。实际上,在绝大多数历史时期,我们都只能依赖自己的双眼。我们对罪犯的脸、姿势和行为都有某种直觉。
同时,我们每天都在运用这种直觉,如决定是否改变原来的计划,如何应对拦路者以及如何穿过马路抄近路回家,等等。当你观察照片中的4个新西兰罪犯时,这些潜意识、直觉正在左右着你的判断。我们已经习惯于以貌取人,尽管我们难以说明个中缘由,也难以解释为何人的面貌与犯罪存在关联。我们通常说,“他看起来就像个强奸犯”,好像这一论断不言自明。
面相学的诞生与失败
罪犯是否具有不同的生物学特征?
自古以来人们就认为,可以通过面貌特征判断人的性格,但直到19世纪面相学问世,人们才开始利用该理论研究犯罪问题。在那个时代,面相学的问世具有革命性的意义,人们得以解开面相之谜,并对过去的事情作出合理的解释。人们开始认识到,世界具有内在的属性和规律,可以有效利用先进科技更好地改造社会。
如果雀类的喙的弧度能够反映出其对某种食物的偏好,人类鼻子的形状为什么就不能反映出他的内在动机呢?如果我们设计出一种机器能够准确比较鼻子的形状,为什么就不能据此研究罪犯的分类识别机制呢?一旦有了这种机制,我们就可能真正有效地消除犯罪。
一位学者对此产生了极大的热情,他就是都灵大学教授龙勃罗梭,他曾经担任佩萨罗精神病院的院长。龙勃罗梭及其追随者们认为,通过科学的方法,能够发现犯罪行为的原因。他们格外